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品被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元相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关法确保食品安全才是条拟初心 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2022年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近年来 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一个小超市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一辆小餐车。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小微企业 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即使合法 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个体工商户 、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2025年初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货值小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比如,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,社会危害性有限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
